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培育条件、遴选培育方式、有关工作要求
详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附件1)。
二、遴选推荐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申报条件进行统筹规划,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经整合凝练后,推荐3项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于2017年11月6日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含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1份)。
联系人:邵华;联系电话:82765805;办公地点:行政楼306室;
EMAIL:eo_shaoh@ujn.edu.cn。
附件1:鲁教高函〔2017〕23号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含申报书).doc
附件2: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