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在校生中2013级学生,经补考或重修仍不及格课程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10月21日(第七、八周)报名
2016年10月24日-10月27日(第九周)确认报名结果。
2、报名方式:
方式一: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网站快捷通道中的“新版教管”栏目),进入“报名申请”-“重修报名”,进入重修报名界面,显示历年所有不及格课程,请选取这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进行重修,在相应课程栏点击“报名”按钮,完成该门课程重修报名;如想撤销报名,点击对应课程的“退报”按钮即可。
方式二:学生网上报名时,如果未查询到需要重修的课程,可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由教学办老师通过管理端进行报名(教学办老师必须审核学生所报课程本学期是否开课,跨学院课程可联系相应开课学院确认开课情况)。
3、报名结果确认:
学生网上重修报名后,需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确认报名结果(建议以班为单位)。
三、重修听课
学生根据本学期课表设置,随低年级合理选择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在学院教学办办理重修听课证,上课时告知任课教师重修选课情况,以便进行平时成绩的评定。
四、注意事项
辅修第二学位的学生课程重修,第八周开始,流程“选课”-“推荐选课”-“重修不及格”,报名结果确认在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办理。
教务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