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现将放假期间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9月26日(第四周周六)没有课程的:9月26日至10月4日放假。
2.9月26日(周六)有课的:9月27日至10月4日放假。
二、课程安排
1.9月26日(周六)有课的,正常上课;
2.9月27日(周日)中秋节为法定假日,所有课程停上,不需补课;
3.9月28日—9月30日放假调休,课程顺延一次;
4.10月1日——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假日,所有课程停上,不需补课;
5.10月4日(第五周周日),放假调休,课程顺延一次;
6.10月10日(第六周周六),上单周周四课程;原10月10日课程顺延一次;
7.10月11日(第六周周日)有课的,正常上课。
三、几点说明
1.因本次放假调整,第四周周日第一次开课的通选课改为第六周周日开始上课;
2.因本学期所有课程必须在第十八周结课,故周六、周日开设的辅修专业课程和通选课课程,如原定16周以后(含16周)结课的,请任课教师提前安排补课工作,教室借用请与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82767269。
教务处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