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6〕1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学院认真填报以下5个报表:《贵重仪器设备表》(SJ3)、教学实验项目表(SJ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填报方式
请各学院负责人员登录实验室上报系统http://202.194.64.39/sysgl,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增减、修改。
三、信息填报及材料报送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是实验室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实验教学的领导为组长的填报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请各学院于2016年9月22日前完成实验室上报系统内有关数据维护,并将5个报表的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行政楼302室实践教学科。
四、联系方式
为更好地开展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加入“实验室信息统计”QQ群,号码为422018670。不明之处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高新 联系电话:82765945
教务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