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文件规定,有效期内认证专业需在每年年底前报备持续改进情况,有效期中期到期专业还需在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现就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提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2023年中期到期专业(即本轮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有条件)”的所有通过认证专业),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所有专业(注:中期到期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的专业,仍需提交年度持续改进报备材料),提交2023年度持续改进报备材料。
以上所涉及专业见附件3。
二、提交要求
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的准备与提交要求详见《指南》(登录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查询),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Q&A)》(附件1)。
三、提交时间
2023年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年度报备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24:00。建议尽量避开截止时间,“错峰”提交。
四、提交方式
1.各类材料撰写及准备要求详见《指南》。各类材料提交地址为 http://gcrz.ceeaa.org.cn,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附件2)。
2.各相关学院请将各类报送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XX专业2023年度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于2023年12月26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eo_tangkh@ujn.edu.cn。
五、后续安排
根据《指南》,2023年中期到期专业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将由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以下简称“认证协会”)组织审核。有效期内认证专业提交的持续改进报备材料,将由认证协会组织抽查。
六、其他
请各专业根据上述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认证协会将根据《指南》等有关文件要求作限期提交、中止认证等相应处理。
提交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工程教育协会秘书处:彭建军,010-66093189;赵峥,010-66093187;电子信箱:ceeaa@moe.edu.cn。
学校教务处教学评估科:唐柯函,82761207。
附件:
1.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Q&A)
2.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
3.本年度提交材料涉及专业一览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