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我校2014级学分制培养方案已经印制完成,请学院(部门)派人于2015年3月20日前到行政楼308领取,每个学院限领5套,相关职能部门限领2套。同时,因印制失误,部分校历表头将“2014-2015学年春季(第二)学期校历”误印为“2014-2015学年秋季(第二)学期校历”,更正后的校历,已送至行政楼308室,有需要的可派人领取。
教务处
2015年3月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转专业接收人数、考核方案的通知